“韵”是书法艺术追求和审美评价的重要标准,马涛书法培训班先生认为书法作品“有韵生,无韵死”的韵雅,无韵俗”。 但是,“韵”的审美内涵非常丰富和深刻,另一方面受书法主体的影响,反映了书法家庭的人格品质和学识修养,同时受书法对象的影响,也反映了书法家庭的艺术实力和审美
古代人的品评书法,必须考察书法家道德的“德论书”已经成为历代书法品评的基本范式。 邓经在《移诸生论书法书》中指出“打开是诚实有知识的……所以书法韵胜委婉”的何良俊论王宠书说“大令上盖书,人品高尚,神韵出众,溢于众人之上”。 强调人品和书韵的统一,只要人格“诚实”“人品高”,那部作品当然就是“韵胜婉转”“神韵偏离”。 书法家缺乏道德修养的话,那部作品肯定是“气味不好”“骨架不牢固”。 朱和芮《临池心解》说。 “学书只不过是技术性的耳朵,装备是第一局面。 品质高尚的人,稍作画,清刚雅正的有气质的品下者,激高而挫折,简直是大事,但是刚刚纵横施暴,那就出去了”。 没有修养,人品差的人写书出现前线,发挥才能说明没有内在美,其作品是“纵横刚暴”,没有“清刚雅正”和“平淡玄远”之韵。 因此,书法作品要想以韵取胜,书法家人必须德养“心有浩然之气”。
书法作品中的“韵”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书法家庭传统文化知识的深入学习和长期积累。 故苏轼认为书法是“积学成”,黄庭坚主张“广之以圣哲之学”,这样,创作出的作品淡淡、简洁、有力。 沈道宽在《八法筌蹄》中写道:“读了很多书,遇到很多落入自然秀韵的古代人佳翰,体格上神韵自然古雅。 ”黄庭坚在《跋周子发帖》说“胸中有几千卷书,世间不平,书就没病”。 只有经常读书的书法家里才说明其创作的书法作品中没有“灰尘”“没病韵”,其韵味很远。
在书法作品中,“尽美”是书法家庭在书法培训作品创作中极力追求的艺术目标。 范温说:“凡事发扬美,必有韵,韵不如意,美也死”。 这是“美”与“韵”之间的内在关系,即书法作品的外在形式与内在精神的统一“美”是“韵”产生的前提条件,“韵”是“美”的必然结果,前贤留下的所有书法经典都是“美”与“韵”完全融合的林散之说:“字有形之美,形之美。 外形之美是筋骨之血肉之内形之美是香味之韵。 可以成为《兰亭序》不朽的书法杰作的是美与韵、情与理的完美组合的模式。
书法作品要达到“尽美”的境界,就需要“疏淡”、“简古”、“萧散”这样的“馀意”。 “有馀韵”(范温《潜溪诗眼》 )。 这个馀意就像早晚的太鼓一样,大声说着,抑扬顿挫平静,馀音回来是评论家们常说的“象外之象、景外之景、味外之味”的意境。 要使书法具有“馀意”,作品必须由简单平坦的天然之美创作。 无论如何,书法家庭“尽最大努力”,书法作品可能“尽美”,它们的完美融合最终对书法作品有着深刻的韵味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