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书法艺术的形成
书法,是指写字的艺术,可是,写字却不一定是书法。我国的书法艺术究竟是什么时候形成的,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。元代有一位学者郝经,在他的《陵川集》中,认为先秦时写字和射箭、驾车一样,是一种技能,还没有形成书学,也就是说当时人们还没有明确意识到“书法”这一概念。书法形成一门独立的艺术那是后来才明确提出来的。元代另一位学者刘因与其二人的说法是一致的。
可是流传下来的先秦字迹,当时只是作为“以代结绳”的记事符号,并没有成为“专门之学、计夫工拙”,为什么后世历代书法家却奉为楷范呢,为什么标志书法造诣高低的“古意”就是指先秦文字的艺术性,怎样理解这个问题,以下两个方面。
首先,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具有高度的艺术创造才能和审美观念的,当他们用刀在甲骨上刻写文字或在金属上铸字刻字,发挥出了高度的艺术创造才能
另一方面,我国文字的特点是方块字,一个字有很多形状,其变化又很大,更主要的是我国的文字创造依自然万物之类而象形的。唐代有一位书法理论家张怀瓘,在他论断仓颉造字时说,仰望奎星圆曲之势,俯察龟文鸟迹之象,博彩众美,是曰古文。一般人都知道古代文字的产生是借自然万物之行,改造而成的,其实它还有很重要的一点,就是“博采众美”,自然就具有相当的艺术性。由于先秦的人民,在写或刻字时,没有矫揉造作,反而浑穆天真,纯朴自然,具有后世难以企及的古意。
在书法实践上,一些书法家也是由于感受到自然美和生活美,而使他们的书法起到了突变。如:唐代的张旭,自言始见担夫争道,又闻鼓吹而得其法,观公孙大娘舞剑得其神。怀素观云,随风变化而有所悟,宋代的文同,见道上斗蛇,遂得其妙。这些掌故,也启发我们去理解书法艺术是怎样形成的。